由聂荣律师、刘璐律师代理的广东梅州李女士诉梅县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 发布时间:2020/04/07 浏览次数:638 分类:胜诉公告 【胜诉公告】由本所聂荣律师、刘璐律师代理的广东梅州李女士诉梅县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14行初5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强制清理原告所使用土地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上一篇: 由聂荣律师代理的张先生诉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一案胜诉 下一篇: 由本所聂荣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浙江省金华市朱女士诉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一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