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见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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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前征收公告
批前公告也就是拟征收公告,这份公告是向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之前,由当地有关部门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已将部分的审批权下放至各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但是在征收时相关部门应当会同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被征收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就调查结果由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
2.批后公告
在获得审批之后,相关部门应当要及时的向被征收村集体或是被征收人将正式征收土地的具体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5)征收目的;
(6)安置方式;
(7)社会保障等事项
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这个公告是必须要看到的,且也是相关部门应主动公开的,如果没有这一份公告,那合法征收就不复存在了。
3.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是必须要看见的一份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