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律师2020年11月17日上午九点在辽宁省高院开庭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423 分类:开庭公告 由本团队聂荣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裴先生诉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一案,将于2020年11月19日10:00分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第七号法庭开庭审理。 上一篇: 聂荣律师团队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9点在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开庭 下一篇: 2020年11月19日10:00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第七号法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