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在无极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586 分类:开庭公告 由本团队刘璐律师代理的苗桂普诉无极县交通运输局、大陈镇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一案,将于2020年11月27日14:30分在无极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上一篇: 2020年11月26日在无极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 下一篇: 诉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决定书一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