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补偿费一般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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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别、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均耕地水平等因素确定。
2、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宅基地拆迁,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2)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被征收的,由区县政府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计算。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3、被拆迁人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则应与拆迁人签订协议,按照一定的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
4、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将货币补偿金额,结合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结算。
(1)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一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再建新的房屋。
(2)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支付给被拆迁人相应的补偿。
(3)对房屋的补偿,一般是指重置费,是指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拆迁房屋的性质、结构、新旧程度、建筑材料以及装修程度等因素,分为不同等级予以补偿。
(4)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5)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周转补偿费是指因拆迁而使被拆迁人暂时无法使用房屋,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费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临时居住或为安置被拆迁人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如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费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安置补助费是对被拆迁人因拆除旧房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的补偿,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必须专款专用。
6、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7、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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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