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拆迁案例 / 农村拆迁 / 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是什么呢?
返回

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是什么呢?

浏览次数:219 分类:农村拆迁 分类:城市拆迁 分类:棚户区改造

导读: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然后按产权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结算。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并按拆迁安置协议进行结算的行为。

一、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要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过其同意后支付其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title插图%num

二、拆迁当事人以房屋为研究对象

围绕着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程序、方法和过程等问题,共同合作解决纠纷,并在此过程中发展和完善了我国的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对土地利用的法律行为,依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争议的处理,必须以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基础。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进行救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或者补偿,应当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正当和权利义务对等等原则。要本着既有利于解决问题,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因房屋拆除引发的矛盾纠纷。

房屋被拆除后,就其使用面积而言,拆除时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如果超出部分在1平方米以内(含1平方米)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超出1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如果被拆房屋已出租的,按租赁合同约定面积计算。

关于产权调换方面:被拆除房屋为非住宅房屋,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也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对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时,被拆房屋的价值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被拆除房屋重置价×(1+折旧率);对非住宅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时,被拆房屋的价值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价值=(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折旧率)×货币补偿金额。

 

在线客服x

客服
微信

关注微信 x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