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征收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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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征收,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能够得到的具体赔偿内容主要有:土地补偿费、自建房屋的价款等。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
对被征用的土地,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使被征用的农民不影响原来的生活水平,不影响他们的长远生计。
在进行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全额地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进行安排。
农业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区域综合地价标准。在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该将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关系、人口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并在三年内对其进行一次调整和更新。
但是,土地被征用后的土地及其附着物、幼苗等,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这当中的农村村民的住宅,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提高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由于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成本进行补偿,从而保证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其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土地征收中,对被征收农民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对被征收农民的退休金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对被征收的农民实行的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1、一宅多户不一定可以申请建房。
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来说,如果能够达到分家的要求,同时又符合地方政府的房屋建设政策,就可以去申请盖房子,不过通常都需要先分家。在中国,农村住房是按家庭申报,一个家庭仅有一块土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家多家并不违反这个原则,只要满足了相关条件,就可以进行房屋建设,当然,是否能够通过还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人需要满足多种要求,并不是说一宅多户就可以申请建房,例如现在,全国各地的乡村发展十分迅速,许多地方的乡村土地价格也在不断上涨,许多农民朋友把自己的宅基地卖掉或者出租赚钱,之后就搬到家里和自己的父母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他们再申请宅基地的时候,是不会被允许的。根据相关法律,宅基地是无偿提供给农民建房居住的,用于获利造成的一宅多户,其再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通常是不予审批的。而且,按照国家的规定,如果地方要被拆掉,那就不能在那里盖房子了。
2、房屋申请未获通过的处置
(1)在乡下盖房子,各地都有严格的管理,许多人都想盖房子,却拿不到政府的许可,其中就有一些缘由。一般情况下,房屋不被审批的时候,都会发出一份通知,通知上面会说明房屋不满足建设条件,材料不全等等。如果你的信息不完整,我们可以将你的信息重新收集起来,然后再去申请。
(2)对于没有资格建造房屋的,要看看他们的户籍等基础情况,有没有达到要求。其次,要看看自己的名字,如果要申请宅基地,通常会优先给没有宅基地但是要盖房子的人,如果自己的名字已经有了,或者已经卖掉了原来的房子,则通常不能再申请盖房子。
(3)房屋的申请未获通过,也可以由于房屋建筑的占地等与地方的相关政策不符,或土地与房屋建筑的规划不相符而未获批准。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地方的政策,再次填写申请材料,完成后,再递交房屋建设申请书。
(4)如果申请人符合要求建造房屋的所有要求,并且被批准建造房屋,但是他的房屋却没有被批准建造,那么,他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告诉相关的机构。
1、土地被拆迁的赔偿款能否被遗产
拆迁补偿款指的是,由于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回收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它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2、地上建筑物的赔偿,应由原建筑物所有人承担。如果原产权人已经去世,则按照遗产的方式进行补偿。
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方面,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带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受的,而且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计算。在一户家庭发生人口缩减时,其土地仍然属于家庭中的其余成员,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属于家庭中的其余成员。
宅基地也有被征用的可能,因为宅基地的拥有者是一个集体,而使用宅基地的人又是一个农民,所以如果要征用宅基地的话,就必须要给宅基地的拥有者和使用者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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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