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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不给被拆迁人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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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不给被拆迁人违法吗

在拆迁房屋时,对房屋进行评估是必要的环节。然而,如果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没有给予被拆迁人,这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这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体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如果被征收人没有收到分户评估报告,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评估报告是确定被征收人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也是被征收人了解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如果被拆迁人没有得到评估报告,就无法了解自己的权益状况,也无法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和申诉。

此外,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救济权利,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得到评估报告,就无法行使这一权利。

因此,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不给被拆迁人是违法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及时申请复核评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拓展阅读: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

首先,被拆迁人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给予详细解释。评估机构应该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并且应该向被拆迁人解释评估的依据、方法和结果。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疑问,他们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评估或者补充评估。

如果要求重新评估或者补充评估,评估机构必须重新进行评估,并且应该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如果重新评估的结果与原来的结果不同,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接受新的评估结果,或者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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