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会被怎么处理?明确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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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农村禁止非法占用农用耕地建房,确实需要占用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可进行建设活动。
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对于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私自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将会被强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当地规定占地标准的还会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在实际管理执法中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2020年7月3日。
2020年7月3日国W院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会议精神。也就是从这天起,对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复耕,该追责的依法追责。
2020年7月29日我国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公布就发布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占多占耕地”、“买卖流转耕地”、“在承包地上”、“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对于按照合法程序占用耕地建房或补办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则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不会受到处罚。
对于非法占用耕地建房:
凡是在2020年7月3日电视电话会议这个时间节点之后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将会被从严整治,建好的房屋要被拆除,并及时对土地进行复耕;
对于在时间节点之前就已动工,但还没有建设完工,要立即停工待处。对于不听劝阻执意进行的将会被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在时间节点之前建好的房屋,将会按照现状固化,以待相关政策分类处置,此类农房和土地也不会被确权登记。
对于非法占地建房,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在十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损坏的,就达到涉嫌非法占用土地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要求,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面临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的处罚。
那么以后村民想建房该怎样办呢?
自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都是需要按照“先审批、后建设”的要求进行,对于没有经过相应审批,擅自先行建造的,如果涉及占用耕地的,将会直接被定性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而被拆除处理。
对于此想要建房的村民应先向所在村组织(村集体、小组或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然后进过审查公示后报乡里审批,对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会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其中涉及到使用耕地建房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后才能进行建设工作。不过,利用农村土地建房,我国有着“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优先使用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在考虑使用农用地建房。
不过还要记得千万不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为我国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改变它的用途的,确需转用是需要通过国W院批准的。因此我们村民建房一定要避开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是不能获批的。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却相对紧张,因此全国划定有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我国国民的口粮保障。一户两户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这事不大,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全国范围内很多村民都去用耕地建房,那形势就严重了,您说是不是呢?
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