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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立案都立不上?

浏览次数:78 分类:拆迁常识

导读:如果被征收人的案件符合立案的要求,法院还是不立案,把这3个方法用起来:1、如果法院不受理,直接越过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2、如果法院不受理,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3、到12337平台举报。

说到民告官,大家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难,太难了”。

难在哪里呢? 

之前一位粉丝私信说“我的房子被强拆了,想到法院去告,法院总是找各种理由不立案。”还有一位粉丝说“我的房子被当成违建拆除了,我到法院起诉倒是给立案了,但是立完案后,就没动静了,现在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我相信不仅仅是他们,很多人都遇到了这个问题,案子都立不上,还怎么说胜诉的问题。其实律师拆迁在从事拆迁案件代理的十几年工作中,也遇到过同样类似的问题。

为此拆迁律师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3个针对这种情况的应对办法,希望对大家都有帮助!这也是拓夫律师在实践中用到的方法。

先来明确一个问题提起行政诉讼,需符合行政诉讼的要求。

实践中我们也遇到过当事人自己起诉,法院不给立案的情况。后来经过了解,并不是法院的问题,而是当事人自己的诉求有问题,根本不符合行政案件的立案要求,法院自然没有办法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做了明确的规定,想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这4个条件

(一)原告的主体资格要明确;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有些当事人说我的房子被悄悄强拆了,我要到法院去告,让法院帮我查明谁拆的,并且判给我赔偿。你都不知道要告谁,很明显这种情况就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所以法院不立案是没问题的。

如果您的案件符合立案的要求,法院还是不立案,把这3个方法用起来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建议当事人这么用,也确实很好用

1、如果法院不受理,直接越过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行之有效。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这是针对“既不说立也不说不立”的情况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比如向县里面的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但是法院迟迟不给结果,就一直拖着,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直接向市里面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这个规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这也是很多资深的专业律师在实践中常用到的一个方法,能快速地解决立案难问题。

2、如果法院不受理,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不要小看投诉,投诉是一个能快速反映问题的渠道,也是一个能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法,记住找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到12337平台举报

12337全称是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官网名字是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是专门为老百姓开通的举报平台,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举报,提交举报之后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能快速解决您的问题。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法。

您如果想快速解决问题,拆迁律师建议您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立案之后就能快速的走法律流程,也能快速的维权。但是这个操作需要您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对诉讼流程有一定的了解,因为这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定的专业能力,也需要比较多的实践经验。

直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帮您做,是最为快捷、简便的方法。

如果您想自己解决问题,也可以选择投诉的方法。不要把自己树成靶子,讲事,对事不对人。

有的人说,遇到拆迁了,“民告官”不管用!

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易经里面也有“三人行,则损一人”的说法。所以您如果遇到拆迁的问题,不要听别人说这样做不管用,最起码自己先行动起来,自己维权。

我们维权依据的是法律做出的明确规定,法律不是摆设,是我们维权最有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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