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建,这四类房屋确属违建
所谓违建,是指在城市规划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在明拆迁律师提示,上述情况中,第一种情形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说未获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基本农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擅自大面积超建扩建等行为,这一些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在被认定违建之后,一般都是要求限期拆除。
上一篇: 拆迁律师解读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
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