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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是婚前老婆所有,安置房权属怎么确定

浏览次数:80 分类:拆迁常识

被拆迁房是婚前老婆所有,安置房权属怎么确定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所有,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因此,如果被拆迁房的所有权是在夫妻一方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么该房产应该被视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被拆迁房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因为房屋的征收和拆除涉及到家庭成员的利益,所以对于被拆迁房的补偿也应该由所有相关的家庭成员共同分享。具体来说,被拆迁房的补偿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确保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总之,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同时,为了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对于被拆迁房的补偿也应该合理地进行分配和处理。

参考资料: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在市政府确定的回迁安置区域内,根据拟建房屋套型和面积选择回迁安置用房。选房顺序按照被征收人取得的搬迁验收号和签订补偿协议的结算号相加除以2的结果确定。如果顺序相同,以搬迁验收号为准,并根据所选房屋套型,采用划片和单元立体切块的方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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