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多,这几种情况下不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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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我国这几种情况下不能签补偿协议:1、不签字就被骚扰,正常生活受到影响。2、协议就像“蜂窝煤”,到处都是未填信息的空白条款。3、“先上车,后买票”,还没签字先拆房子。
某日,一则围绕动迁协议发生严重纠纷事件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热议,很多被征收人重新开始对征收协议的相关问题提起重视。
以下几类经常出现在补偿协议纠纷中的情况,被拆迁人是不能签字的。
1、不签字就被骚扰,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协议签订过程中,被征收人想多拿些补偿,征收方想节约成本,双方一时间可能会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造成签约进度缓慢。
有被征收人反映,自己拒绝签字后一段时间,家里总是莫名其妙被隔着墙扔垃圾、扔碎玻璃;妻子出门也疑神疑鬼的,总感觉有人跟着自己;自己也被叫到村委会谈话,好几户邻居也都劝说自己早点签字。
坚持不签字的话,生活被搞得一团糟;可是自己确实觉得补偿有点低,希望征收方能再给提高些补偿,然后再签字。但现在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直接签字;也不知道如果再拖下去,会不会遇到更多麻烦。
不管是向被征收人家中抛掷杂物,还是尾随被征收人(家人)向其施加心理压力,又或者通过谈话、甚至限制被征收人自由等,这些都是《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等严格禁止的违法手段。
如果有被征收人遇到类似的或者情节更严重的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依法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协议就像“蜂窝煤”,到处都是未填信息的空白条款。
律师总是提到“空白协议”不能签,但很多被征收人并不清楚所谓的空白协议究竟是什么。空白协议并不是指什么都没写的一张“白纸”,而是除了打印出的字之外,没有对被征收土地房屋信息、征收补偿等内容如实填空,留有空白条款的协议。
最近拆迁律师接到这样一个咨询案例:当事人王先生签约搬迁时,协议书上什么都没填,开发商答应等选房时一定会优先通知王先生。但是直到房子被拆除后,王先生听邻居说好房子都快被选完了之前,他也没接到过任何通知。王先生吃了个哑巴亏,只好在所剩不多的房源里选了一处安置房,但这次双方仍旧没有把选房位置写到协议中。
2019年房子快要盖好了,王先生却突然得知,自己选好的房子被开发商作为期房卖给了别人。王先生再也没法自欺欺人了,赶快开始想办法争取自己的房子。
空白协议不能签,主要是因为它给不了被征收人的权利一个明确的保障。一来后续在和征收方谈判时,被征收人会因此十分被动;二来如果被征收人想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权利救济,取证也会相对困难。因此拆迁律师不建议大家在这样的协议上签字。
3、“先上车,后买票”,还没签字先拆房子。
如果征收双方谈判几次之后还是没能签约,这时候被征收人就会开始担心了:究竟征收方是打算不拆自己的房子了,还是会突然强制拆除自己的房子呢?
有被征收人反映过这样的情况:双方还没签约,房子先被拆了一半,这时候征收方带着协议找到被征收人,要求他在协议上签字。房子已经没法住人了,如果不签约自己和家人拿不到补偿,居住、生活都成问题。
法律严格禁止任何违反法律规定、存在程序违法问题的强制拆除行为。一旦发生这样的行为,被征收人面临的就不仅仅是要不要签字的问题了,而是该如何追究征收方的责任,获得全面合理的赔偿。实践中,发生纠纷冲突最多的往往也是这种情况。
拆迁律师建议大家:在签约不成时,直接开始做好取证准备,并及时转移重要的财产物品。一旦遇到侵权行为,马上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这不仅仅是在保护法律的威严,更是保护被征收人免因不当维权行为承受更多不好的后果。
补偿协议的签订,处处是学问。其中不但包含很多法律知识,更映射着人心里的是非公道。每位被征收人都希望能够顺顺利利地拿到合理补偿,尽快开始新生活,也正因如此,当现实无法满足自己的这个朴素的愿望时,才会有被征收人一时想不通,做出冲动的行为。
在这里,拆迁律师想对大家说:矛盾并非不可解决,有时候还是要靠咱们自己走出这个“牛角尖”。
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非不可实现,也许在当下,还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随着相关法律的建设健全,随着更多专业律师的业务能力精进,随着大家的法律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大家成功维权的效率一定也会越来越高。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多,这几种情况下不能签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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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