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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门面的住房拆迁补偿比一般住房要多?

浏览次数:903 分类:拆迁百问

如果临街门面的住房是用作商铺的话,那么在拆迁补偿时,对临街商铺进行拆迁时按住宅的标准进行补偿的,是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临街商铺的价值补偿应该参考同地段商铺的价值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此可知,商铺的拆迁中有房屋和土地的补偿、装修装潢、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补偿。住宅改为非住宅(住改非),有营业执照的,可以高于住宅,但一般不会和商铺一样高。

但是,如果房屋若仅是住宅,那么仅能按照一般住宅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以上就是临街门面的住房的补偿情况,如果是商铺,那么就能按照商铺拆迁标准得到补偿,补偿金额自然要高一点。但如果仅作为住宅的话,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得到补偿,并不会因为临街而得到较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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