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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遇到租客拒搬如何处理?

浏览次数:676 分类:拆迁百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表面上来,这条规定没承租人什么事。但一般而言,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是对其丧失物权的损失补偿,而物权的功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租赁合同实际上是所有权人将物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合同,所以承租人基于合同的收益权,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租赁期内,因遇到征收拆迁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应予补偿。如果还不搬走的话,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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