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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广灵县人民政府、广灵县焦山乡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

浏览次数:421 分类:胜诉公告

由本所刘璐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山西大同的宋先生等6人诉广灵县人民政府、广灵县焦山乡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山西省浑源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分别作出(2020)晋0225行初5号行政判决书、(2020)晋0225行初6号行政判决书、(2020)晋0225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2020)晋0225行初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1、撤销被告广灵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广政复字【2020】第1号《广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2、确认被告广灵县焦山乡人民政府因实施征收致使原告房屋停水、停电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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