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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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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如何分配?

公产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公产房,即公有住房,是由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房屋,由承租人支付较低的租金使用。当这类房屋面临拆迁时,补偿款的分配常常引发纠纷。为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指导。

根据该解答,承租人、同住人之间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拆迁补偿款分配中,每个承租人或同住人应该得到一份相等的份额。但有下列情况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这类人群在生活中往往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因此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款以确保他们的生活需求。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对于那些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支付了更多款项的人,他们理应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款,以弥补他们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所付出的额外成本。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对于那些负责对公房内未成年人生活和监护的人,他们应该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款,以便更好的保障他们未来的生活。

如果是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那么他们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都有权主张分割。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承租人在不同的地方拥有多处公产房,那么他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多处拆迁补偿款。

在运用这些规定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应该合理、公正,避免引发纠纷。其次,在确定酌情多分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避免出现争议。最后,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应该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生搬硬套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为公产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提供了指导。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做到合理、公正的分配,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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