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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房屋拆迁中不吃亏!这十句话一定要牢记

浏览次数:4283 分类:拆迁常识 分类:维权指南

一、确定房屋价值一定要评估?

被征收房屋价值指的是在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下,在正常交易情况下对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资源进行交易的金额。

二、房屋的价值要考虑哪些因素?

被征收房屋的地理位置、作用、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结构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都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该考虑的。

三、被征收房屋评估时点如何确认?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天就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的时点。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和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是一致的。

四、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屋地产是什么意思?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指的是与被征收房屋的地理位置、用途、权利性质、档次高低、新旧的程度、规模大小、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就是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五、评估机构是否由被征收人选定?

被征收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择决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通过采用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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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进行实地勘察并拍摄影像资料?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现场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并妥善保存好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相关资料。

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估价师签字?

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该由两名以上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报告要盖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而且不能用印章代替签字。

八、评估方应当选用什么方式进行评估?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应该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办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

九、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结果不满意?

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在收到评估报告的当天起十天之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而申请复核评估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且要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着哪些问题。

十、房屋的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委托人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如果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则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承担鉴定费用。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则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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