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次数:423 分类:开庭公告 由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重庆市某火锅店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将于2020年12月18日10:30,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上一篇: 诉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决定书一案胜诉 下一篇: 诉广灵县蕉山乡马山村村委会用益物权纠纷一案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