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方案》在缺失关键前置程序时,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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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中,“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启动征收工作的重要前置程序,它们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关键依据。然而,当这些法定程序缺失时,《安置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将受到严重质疑。以下通过拆迁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例,深入探讨这一关键问题。
案件事实:程序缺失引发的争议
周某是广西省桂林市荔浦区某村的村民,2021 年 4 月 20 日,县政府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将周某的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并于同年 4 月 26 日依据《安置补偿方案》向其发出《履行被征收土地义务催告通知》。周某在 2022 年 3 月了解《安置补偿方案》具体内容后,对此深感不满,认为该方案不合理,于是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方案。但 2022 年 7 月 28 日,市政府作出维持原方案的《行政复议决定》。在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周某委托拆迁律师将县政府与市政府一并告上法庭。
办案过程:律师精准维权,揭示程序违法
律师办案思路:拆迁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及相关材料,敏锐地指出县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问题。具体来说,县政府未依法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未对方案进行法定的公示,直接跳过了这些关键的前置程序。
诉讼过程:在诉讼过程中,县政府辩称《补偿安置方案》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市政府也为其复议决定辩护,声称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面对政府的辩解,拆迁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严密的法律逻辑,逐一反驳,再次强调了县政府未履行法定前置程序的事实。
诉讼结果:法院经审理后,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撤销市政府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同时确认县政府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违法。这一判决结果有力地维护了周某的合法权益,也对县政府和市政府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纠正。
拆迁律师提示: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方案合法性
本案的焦点集中在“案涉《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这一问题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必须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且需要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同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些法定程序是确保《补偿安置方案》合法性的重要保障,任何缺失都将导致方案程序违法。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法定程序,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征收工作在阳光下进行,避免因程序违法而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同时,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当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政府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征收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