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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平房屋仅补三百余万?法院一纸判决揭穿拆迁补偿猫腻!

浏览次数:20 分类:拆迁常识

导读:在拆迁补偿领域,房屋面积与补偿金额的悬殊落差,往往成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河南商丘的康某便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其名下1035.17平方米的房屋,在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竟仅被估价为3,748,337元。如此巨大的面积与微薄补偿间的失衡,令康某深感不公,最终选择委托拆迁律师将县政府诉至法庭。

2020年11月,康某收到这份补偿决定。文件称,经过“法定程序”选定评估公司,其千余平米房屋的市场价值即为三百余万。面对这一远低于预期的结果,康某果断寻求法律救济。拆迁律师接手案件后,敏锐地发现县政府所谓“法定程序”下潜藏的重重漏洞。

县政府在法庭上极力辩解:2013年已作出《实施房屋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康某当时并未提出异议;且评估机构的选定系“多人推选”,程序合法,补偿决定正当有效,请求法院驳回康某诉求。

然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目光如炬,穿透了县政府看似完备的说辞。法院首先确认,县政府此前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为补偿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前提。但核心争议——评估环节的程序正义——却暴露了致命缺陷:

选定程序名不副实:县政府声称的“多人推选”实为空谈。法院查明其并未真正遵循“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等法定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这关键一步已然偏离法律轨道。

复核机制形同虚设:当康某对评估结果心存疑虑,依法提出复核申请时,评估公司竟置若罔闻,未作任何答复。被征收人的法定救济渠道在此处被无情阻塞。

评估报告严重“过期”:更令人愕然的是,支撑2020年补偿决定的评估报告,其作出时间竟可追溯至2015年。五年时光流转,房地产市场早已沧海桑田。法院明确指出,这份陈年报告显然已失时效性,完全丧失作为当下补偿依据的正当基础。

正是这三个环环相扣的程序硬伤,让县政府的《补偿决定》根基坍塌。 法院最终认定,该决定在关键事实上认定不清,执行程序严重违法,判决予以撤销。

此案清晰揭示:拆迁补偿绝非数字的冰冷计算。评估机构产生的程序正义、报告本身的时效可靠、权利人复核渠道的畅通无阻,这些程序性保障是结果公正不可或缺的基石。当程序失守,实体公平便成无源之水。法院的判决,不仅为康某讨回公道,更是对权力运行程序的严正校准——法律构筑的程序围栏,正是守护公民产权不被强权与草率所侵蚀的坚固屏障。

拆迁补偿关乎百姓安身立命之本。此案警示:唯有将程序的每一步都置于阳光与规范之下,补偿金额才能真正承载“公平合理”四字重量,让被拆迁户在变革的浪潮中感受到法治的确定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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