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三十年的家竟成“违建”?强拆之后终见法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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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这句古老的叹息,仿佛是为胡某一家那两间饱经风霜的砖瓦房提前写下的命运判词。三十年前,为安顿新婚生活,在部队服役的胡某在父母老屋旁亲手垒起这50平方米的栖身之所。一砖一瓦,皆浸透了汗水与期盼。
2004年,当胡某夫妻随军迁往天津,他们怀着对至亲的信任,将房屋连同家什一同托付给妻子的姐姐王女士。时间沉淀了亲情,也悄然埋下了一颗未被察觉的种子。
2019年,棚改浪潮席卷而来。王女士眼见邻家纷纷收到补偿通知,谈论着未来蓝图,自己那份期待却在漫长等待中逐渐冷却为焦虑与不安。她鼓起勇气走进镇政府询问,却如坠冰窟——一份从未见过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赫然在目,指控房屋未获规划许可,赫然将其定为必须拆除的“违建”。
天旋地转的震惊尚未平息,上百人的队伍已如乌云压境,粗暴地将房屋夷为平地。拆迁补偿的幻梦与遮风避雨的实体家园,在推土机的轰鸣中瞬间化为齑粉。胡某夫妻与王女士的奔走呼号,只换得镇政府冰冷的闭门羹。希望碎成瓦砾,散落在他们疲惫而绝望的脚步之下。
峰回路转:法庭上的无声质询
绝境之中,拆迁律师如一道光照进黑暗。法庭上,镇政府坚称房屋无证又不在宅基地上,强拆是“依法行政”。拆迁律师目光如炬,三句追问如利剑出鞘:
“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前,可曾依法进行审查听证?”
“这份决定书,究竟如何送达给远在天津的胡某?”
“强制拆除之前,可曾给予胡某或实际居住人王女士丝毫申辩的机会?”
一连串诘问之下,镇政府的辩解瞬间失语。赵律师继而点明核心:“依据《行政处罚法》,从立案、调查、告知权利、组织听证,到最终决定与送达,环环相扣,缺一不可!镇政府跳过所有法定步骤,既未通知,更不听申辩,悍然强拆——这岂止是程序瑕疵?这是对法律框架的彻底无视与践踏!”
苦尽甘来:程序正义终得彰显
法庭的最终判决如惊雷破云:镇政府那份《限期拆除决定书》被确认为违法。这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书的撤销,更是对程序正义基石的重申。被碾碎的,是权力的傲慢;重新立起的,是公民权利不可逾越的尊严边界。
警钟长鸣:权利在程序细节中呼吸
本案如一声沉重警钟。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挥动“限期拆除”之剑前,必须恪守铁律:清晰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更要郑重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程序非繁文缛节,是防止权力脱缰的缰绳,是公民权利得以呼吸的缝隙。
无论“拆违”还是“拆迁”,其正当性必须经得起程序正义的严苛审视。凡以“偷拆”“强拆”等暴力或蒙蔽手段进行的,本质上是对法治精神的背叛。房屋的认定与处置,关乎民众安身立命之本,岂能儿戏?
胡某一家房屋的倒塌与正义的重建昭示:当权力轻率地省略程序步骤时,公民赖以生存的家园与权利便如沙堡般脆弱。这栋三十年的老屋,最终在程序正义的支撑下获得了它应有的尊严。
法律从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当家园被粗暴指认为“违建”,请记住,程序之光是刺破蛮横最锋利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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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_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